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广安市广安区中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对外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等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广安区人民医院及医共体单位广安市广安区中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一批编外的卫生专业技术等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广安市广安区中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等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岗位表(编外)》(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能自觉遵守院纪院规及相关专业制度,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党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在广安区人民医院、四川卫生人才网等网站。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和网络报名(临床专业、医技专业、全日制本科护理专业接受网络报名,其余的只接受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9日(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6楼)。
(2)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复印件(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最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广安市广安区中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④以上材料有复印件的需查验原件,材料不齐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网络报名
(1)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报名需提交的以下资料放至同一文件夹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418564510@qq.com,压缩包命名:岗位-学历-姓名(如:急诊科医师—本科规培生—张三),重复投递或未按要求投递者视为无效投递。
(2)网络报名需提交资料:
①《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2)或《广安市广安区中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3);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本科起提供);
④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最新日期报告);
⑤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⑥相关执业证书扫描件;
⑦论文、获奖等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按以上顺序及名称命名文件,PDF格式保存)
(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作为资格初审的材料,面试前由人事科、监审科按照本次招聘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组织:本次招聘考试由广安区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区卫健局指导与监督。
(二)考试时间:暂定2月中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考试方式:
1.医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原则上形成竞争即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未形成竞争岗位的,由考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2.临床护理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护理专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若达不到比例可下调为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可递补(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笔试中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缩减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护理专业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其他岗位:原则上均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若应聘岗位的报名人员过多,由考务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可增加笔试环节(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应聘岗位只采用面试考核方式的,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应聘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参照第1条中护理岗位的考试方式和计分标准实施。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考试总成绩在广安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广安区人民医院将组织对考试成绩合格